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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德检察公益诉讼保障群众共享美好生活
2022-01-0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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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1-06

隆德检察公益诉讼保障群众共享美好生活

2021年,隆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围绕隆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县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牢固树立“绿色检察”发展理念,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,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,保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美好生活。

该院全年共收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,立案61件,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48%、79%;启动诉前程序50件,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份,各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;通过磋商方式办理案件11件,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部分磋商案件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监督,均达到整改要求,受理案件线索数和立案办理数位列全市首位。

主动作为办实事,聚焦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,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,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,督促清理城乡乱堆乱倒建筑及生活垃圾2000余立方米;全力开展“携手清四乱、保护母亲河”专项活动,深化“河长+检察长+警长”机制,严厉打击涉河湖“四乱”现象,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,监督相关乡镇拆除违规建筑3处,清理砂石厂3个,治理河道流域30多公里;积极推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,开展农村多发性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,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,向相关部门单位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11份,督促清理农用残膜1000多吨,并建议建立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;集中力量摸排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开展“消除窨井盖问题隐患”专项行动,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,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县域内破损、缺失的窨井盖和水篦子,及时维修和更换;开展校园周边安全、无障碍环境建设行动,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并及时和相关部门磋商整改,用检察智慧建立齐防共治的工作机制,实现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,积极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;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及时监督行政部门对受损的生态环境功能予以修复,通过开展保护生态林地专项监督活动,共督促整改被毁坏林地100余亩,补植补种樟子松、山桃等林木500余株;结合封山禁牧工作实际,向部分乡镇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份,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,巩固禁牧封育工作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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